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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3〕27號)文件精神、《泰寧縣教育局2023年公開招聘
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方案》(泰教〔2023〕18號)及2023年公開招聘計劃,現(xiàn)制定補充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補充招聘崗位為2023年公開招聘的空缺崗位,共招聘教師5名(其中:城區(qū)小學體育教師3名、城區(qū)小學信息技術教師1名、鄉(xiāng)鎮(zhèn)小學體育教師1名)。具體的招聘崗位、專業(yè)、學歷等信息,詳見《2023年泰寧縣中小學幼兒園補充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此次補充招聘教師需已參加2023年全省公開招聘統(tǒng)一筆試,且筆試成績(原始成績)設定合格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的不予參加面試。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熱愛教師職業(yè)。
2.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教師資格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3.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7年3月25日至2005年3月25日出生)。
4.適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身體條件。
5.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符合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6.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yè)單位招考中因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4)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人員;
(5)聘用后即構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中明確的回避關系的人員;
(6)普通高等院校在讀非應屆畢業(yè)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學業(yè)期滿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學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7)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
7.報考人員的學歷、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要求的計算,往屆畢業(yè)生報考者所有相關資料的取得時間為2023年3月25日及以前。2023屆畢業(yè)生報考者所有相關資料的取得時間截止為2023年9月30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或不符合相關資格條件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8日--7月14日。
2.報名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通過電子郵件發(fā)送報名表(附件2)及筆試成績報告單截圖至tnxjyjrsg@163.com。報名者以收到教育局人事股郵件回復后,加入招聘群為報名成功,未入群視同放棄。
3.報名要求: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上網(wǎng)報名,準確填寫報名表中的各項信息。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網(wǎng)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核、聘用幾部分組成。
(一)考試辦法
1.面試
(1)面試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同時接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指導和監(jiān)督。縣教育局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招聘人數(shù)與入圍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可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
(2)面試內容為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技能、教學能力等,總分為100分。
(3)若入圍面試的對象只達到1:1的比例時,面試成績合格線為70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4)面試內容涉及到技能測試項目的,技能測試單項成績應達60分(百分制)及以上,達不到60分的以面試不合格論處,不予聘用。
(5)面試方案和面試人員將及時在福建省泰寧縣政府網(wǎng)上公示,詳情登錄(http://www.fjtn.gov.cn/)
(6)面試人選資格復核。面試人選確定前,我局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核,資格復核主要核實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資格復核合格的發(fā)給《面試通知書》。考生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面試人選資格復核不合格或棄權的,在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工作在面試資格復核期限內完成。
(二)考試成績的計算
1.報考者筆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報考者的總成績(折成百分制后)按筆試成績占40%與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報考者的總成績將在福建省泰寧縣政府網(wǎng)(http://www.fjtn.gov.cn/)上公布。
2.同分判定:若2個以上報考者筆試、面試合成后的總成績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的成績都相同,則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加試一場面試,報考者名次按加試的面試成績排列。
(三)體檢
1.報考者成績達到招聘單位聘用要求的,由縣教育局根據(jù)各學科招聘名額及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等證件,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體檢資格。參加體檢人員必須在縣教育局指定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體檢項目,未體檢的項目視為不合格。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必須提供懷孕的醫(yī)學證明并與縣教育局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體檢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
3.應聘人員體檢標準按照《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fā)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體檢標準及辦法(2018年修訂)的通知》(閩教師〔2018〕20號)文件執(zhí)行,體檢費用個人自理。
4.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考生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縣教育局指定醫(yī)院復檢一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復檢時不得告知復檢項目,自行體檢的結果一律無效。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5.體檢缺席者,取消聘用資格,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不合格所空缺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合格后放棄,所空缺的職位不再遞補。
6.體檢對象屬于機關或國有企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的,在資格復核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于體檢前提交所在單位同意調動的證明、同意辭職的證明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四)考核
由縣教育局負責對體驗合格者進行考核?己藘热葜饕ǹ己藢ο蟮乃枷胝、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學習及工作表現(xiàn)、應聘資格復審等方面的情況。應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及時提供相關政審考核材料。應聘人員未配合我局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考核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考核及聘用資格。在考核時如果發(fā)現(xiàn)是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未履行義務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選崗
縣教育局根據(jù)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確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核情況都合格的人員為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可以選崗,城區(qū)與鄉(xiāng)鎮(zhèn)學校分別設崗,城區(qū)學校之間、鄉(xiāng)鎮(zhèn)學校之間同一學科有兩個及以上崗位的,按擬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公開選擇應聘學校崗位。若招聘人數(shù)不足時經(jīng)縣教育局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以根據(jù)各鄉(xiāng)鎮(zhèn)需求緩急程度進行統(tǒng)籌調配,然后再行選崗。
五、聘用及待遇
確定的擬聘人員由泰寧縣教育局負責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者為受聘人選,與聘用單位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核等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將取消聘用資格。
受聘人員于2023年8月到縣教育局報到,受聘人員按所報考的崗位由縣教育局統(tǒng)一分配到具體學校,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聘用及入編手續(xù),與報考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職責與權利,試用期為一年。聘用期內的有關待遇從2023年8月份的下半月開始按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畢業(yè)生一經(jīng)聘用,須書面承諾至少在我縣教育系統(tǒng)服務滿5年。
六、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由縣人社局和縣紀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對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0598-7832561(縣人社局)0598-7833889(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教育局紀檢組)
招聘咨詢電話:0598-7838419(泰寧縣教育局人事股)
本通告只適用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1.2023年泰寧縣中小學幼兒園補充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2.泰寧縣2023年補充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