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公告
根據國務院《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按照《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工作的通知》(蘇教人〔2016〕24號)精神要求,我區(qū)2017年將于上、下半年共兩次面向社會認定初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為有序推進相關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告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條件的揚州市邗江區(qū)戶籍人員、人事關系在揚州市邗江區(qū)(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的人員和在揚高校2017屆全日制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在讀全日制研究生。
二、受理范圍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由區(qū)教育局受理。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1.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可于畢業(yè)前的最后一學期由所在學校統(tǒng)一向當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相應教師資格,也可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原件,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
2.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可于畢業(yè)前的最后一學期,由本人憑學校出具的《推薦表》原件,自愿選擇到戶籍所在地或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教師資格。
(因保研等情況無《推薦表》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學校出具學籍證明,并注明無《推薦表》原因。憑《推薦表》或學籍證明申請認定并獲得通過的應屆畢業(yè)生,須憑合格畢業(yè)證書方可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根據市局要求,我區(qū)受理在揚高校非師范類全日制應屆研究生、本、專科畢業(yè)生申請認定初中教師資格。
3.非應屆畢業(yè)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憑學籍證明和前合格學歷自愿選擇在學校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相應層次教師資格。
4.非上述范圍內人員(含已畢業(yè)但未及時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普通院校全日制師范生)可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也可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在人事關系所在地申請認定的,另需提供與聘用單位直接簽訂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保證明(以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相關證明為準)。
三、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在我區(qū)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幼兒園教師資格: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邗江戶籍或人事關系在邗江或在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或全日制在讀研究生。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四)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均必須參加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的體格檢查。“身體條件”的具體標準符合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蘇教師〔2002〕59號)。妊娠期申請人可暫免檢孕婦不宜的體檢項目,在其他可檢測項目合格的情況下,由主檢醫(yī)生在體檢表上簽署妊娠情況說明,并附上妊娠反應為陽性的檢測報告或圍產檢查檔案等證明材料。材料齊全后,可以先進行認定,但證書暫緩發(fā)放。孕期結束后,待體檢項目全部檢查合格后,再發(fā)放教師資格證書。
(五)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師學歷可以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具有中等師范學歷可以申請小學教師資格)。
(六)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申請人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水平;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年滿五十周歲的申請人員,提倡使用普通話,對普通話證書不作要求。
(七)非師范生和2015年及以后入學的師范生應取得有效的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以下簡稱“《考試合格證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應與《考試合格證明》標注的學科和學段一致(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只能免試申請與所學專業(yè)和學段對應的教師資格)。
四、認定工作安排
(一)網上報名
申報人員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進行網上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網上報名時間為:上半年4月5日至4月18日,下半年9月18日至9月29日。請在報名期內的7:00至24:00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如時間有調整以網站通知為準。
2.報名流程:
(1)進入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取得《考試合格證明》的人員,由“全國統(tǒng)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tǒng);其他申請人員,由“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系統(tǒng)。首次進入系統(tǒng),點擊“注冊”進行申請,根據系統(tǒng)提示,確認網上申請協議。
(2)填寫資料,選擇確認點:申請人員注冊時,先選擇申請的資格種類、認定機構和任教學科,再依次選擇確認點、閱讀注意事項、填寫身份信息。全國統(tǒng)考合格人員注冊時,先正確填寫本人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考試合格證明編號,申請人所申請的資格種類、任教學科均按照考試合格證明上的內容自動生成,不可更改。
特別提醒:除揚州市職業(yè)大學2017年應屆全日制專科師范類畢業(yè)生應選擇“揚州職業(yè)大學教務處師范科”為確認點外,其余申請人均需選擇“邗江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辦窗口”為認定機構與確認點。
(3)按系統(tǒng)要求如實填寫其他申請材料。
(4)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
(5)提交成功后,系統(tǒng)顯示“您已完成注冊!”的提示。請申請人牢記報名所填寫的姓名、身份證號、密碼、密碼找回郵箱等信息。隨即點擊“登錄系統(tǒng)”按鈕,進入申請人登錄頁面進行登錄,獲取報名號并查看您的注冊信息是否顯示正常。
(6)申請人可在現場確認前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對申報信息進行修改。
(7)申請人應在現場確認前及時登錄網上申報系統(tǒng),打印出申請表。
注意:選用PDF格式導出申請表,一式兩份,雙面打印。紙質申請表內容和網上填寫內容應完全一致,申請人在申請表第2頁承諾書上親筆簽名,在第4頁備注欄內注明自己過去取得的教師資格的種類、證書號和取得時間。申請表封面和第3頁不得手填、涂改。
(8)申請人每次登錄系統(tǒng)后,請點擊“退出”按鈕或關閉瀏覽器,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9)登錄江蘇教師教育網(www.jste.org.cn),在“教師資格”專題頁面“資料下載”欄目中,可下載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表格,包括思想品德鑒定表、體檢表、照片粘貼頁等。
特別提醒:
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陸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逾期網絡自動關閉,將不再接納報名。未通過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報名的不予認可。
申請人須嚴格根據規(guī)定,選擇戶籍所在地或人事關系所在地或就讀學校(全日制學習)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因個人原因無法認定者,責任自負。
選擇“現場確認點”時,請根據要求進行選擇,選擇時,務必看清注意事項。按要求正確選擇“現場確認點”,因個人原因造成無法現場確認者,責任自負。
(二)現場確認
2017年邗江區(qū)教育局現場確認時間為:上半年4月25日至4月27日(上午8:30~11:45,下午1:45~5:00),下半年時間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邗江教育網。現場確認地址:邗江區(qū)政務服務中心綜合窗口(邗江中路328號,二樓45號窗口,電話:0514—87896552),申請者將規(guī)定的證明材料提交至現場確認,逾期不能提供者不能參加下一階段認定。
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1、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材料袋封面(粘貼在材料袋上);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報后自動生成,一式2份,正反打印)。
3.小二寸紙質照片1張,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注意:該照片用于制作證書,必須與網上提交的照片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圖像清晰,尺寸為33MM(寬)×48MM(高)。
4.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復印件或人事關系證明材料)。
注意:在戶籍所在地申請的需另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在人事關系所在當地申請的需另提供人事關系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原件及復印件,以當地社保管理部門相關證明為準)。戶籍和人事關系在同一地的只提供其中之一。
5.符合申請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包括相關學歷證明材料)。
注意:非全日制學歷者申請教師資格,均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以下簡稱“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提供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認定機構可根據情況要求其他人員提供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學歷在學信網上不能查詢的,需提供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若不能提供成績單或認定機構對所提供成績單有疑異,申請人可到省高校招生就業(yè)指導服務中心進行學歷認證(因受理學歷認證時間較長,可先提交受理證明,作為合格學歷受理,認定通過的憑合格學歷證明領取證書)。
僅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在現場確認時可暫緩提交學歷證書,但應提供申請人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或其他學籍證明材料。
國(境)外學歷學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他認定機構的證明不予認可。
6.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注意:在職人員應由所在工作單位組織人事部門提供思想品德意見。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應由就讀學校所在院系黨組織提供思想品德意見。非在職人員應由其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供思想品德鑒定意見,其中有無犯罪記錄情況也可由公安部門填寫。
7.有效的《考試合格證明》原件和復印件。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以及未經學校統(tǒng)一組織申請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并另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檔案部門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辦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個人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備注欄內標注“師范”字樣(原件或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原件)。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
8.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所有復印件均使用A4紙單面復印。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申請人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三)體格檢查
體檢時間為5月7日,審核通過人員名單及體檢工作安排于5月5日前公布在邗江教育網(http://www.hjjy.cn/)。體檢結果在體檢結束后兩周內在邗江教育網公布。體檢合格視為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認定條件。
(四)證書發(fā)放
經認定符合教師資格條件的人員名單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一并在邗江教育網公布,請按照通知到邗江區(qū)行政服務中心綜合辦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書。
五、其他說明
1.國家和省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法規(guī)和文件參見江蘇教育網(www.ec.js.edu.cn)。
2.邗江區(qū)教育局將通過邗江教育網(http://www.hjjy.cn/)“通知公告”欄,公布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信息。如審核通過人員名單、證書發(fā)放等事項要求,請申請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人員隨時關注,不再另行告知。
3.國考相關工作:
2017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仍放在下半年舉行。2018年起,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調整為一年兩次。筆試報名時間一般為1月份和9月份,面試時間一般為4月份和12月份,具體時間由教育部公布,報名網址為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www.ntce.cn)。具體事宜由揚州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咨詢電話:0514-87780020)。
七、本公告由邗江區(qū)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895012.
點擊下載>>>附件1-4.zip
附件1教師資格認定封面.pdf
附件2學業(yè)成績證明(式樣).doc
附件3粘貼相片頁.pdf
邗江區(qū)2017年面向社會認定初級中學.docx